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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专科段)评审通知

作者:   来源:机电工程系 刘源源      发布日期:2019-10-14   浏览: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每学期均获奖学金且至少有一学期获得过学院一等及以上级别奖学金(五年一贯制学生可以适当放宽)。
4、每学期均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l、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专科段)评选范围为:17高职、18高职全体学生。
三、评选要求
各班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材料上交
1、评选择范围内的班级,每班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加评选。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10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本班推荐的学生名单(班主任签字)、分学期统计的学生获奖情况、荣誉证书复印件交学生科朱琳处,逾期不上交材料和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2、对于各班报送的学生中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再更换人选。
五、初选人员量化赋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1.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加10分;学院二等奖学金加8分;学院三等奖学金加6分。
2.荣誉:学院三好学生、学院优秀班干部、学院优秀团员每项加10分;市级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每项加11分;省级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每项加12分;国家级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每项加13分。
3.其他成绩:省机电产品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省优秀志愿者加1分;市优秀志愿者加0.5分。其他特殊贡献另行研究。
计算方法:根据量化赋分标准,将每学期的得分相加求出总分除以学期数,求出每学期的平均分数进行排名。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