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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201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作者:   来源:机电工程系      发布日期:2014-10-14   浏览:

各班:

根据《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进一步做好我系优秀学生奖励及优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法守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范围

2014年暑假前具有我院专科学籍的学生(不包含2014届毕业生)。

三、评选要求

1、各班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2、各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在评选与奖学金发放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发放等情况的,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评选、和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延误、名额浪费的,各班责任自负。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1、评选过程记录表格如第五条所示,班主任按要求填写并签名,于10月20日下午4:00前交王光德老师。

2、班级候选人填报表格从机电工程系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参照模板认真填写,班主任负责审核把关。填好后于10月20日下午4:00前由班主任将本班同学信息汇总后亲自发往jdxxsk@163.com,不接受学生单个信息的上报。未按要求填写和上报的造成延误、名额浪费的,各班责任自负。

3、所有候选人于10月20日下午4:00到学生科集中采集电子照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名额浪费的,各班责任自负。

五、评选过程记录

班级:        

1、评选时间:                 地点:

2、评选方式:

3、参与人数:

4、监督人:

5、推荐结果: (姓名,综合成绩,民主评议结果等)

6、推荐候选人姓名:             

 

                                                             班主任签名:

机电工程系

2014年10月14日

请各班在班内公示结果没异议后,请全体同学在本页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