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进一步做好我系优秀学生奖励及优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法守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范围
2014年暑假前具有我院专科学籍的学生(不包含2014届毕业生)。
三、评选要求
1、各班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2、各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在评选与奖学金发放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发放等情况的,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评选、和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延误、名额浪费的,各班责任自负。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1、评选过程记录表格如第五条所示,班主任按要求填写并签名,于10月20日下午4:00前交王光德老师。
2、班级候选人填报表格从机电工程系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参照模板认真填写,班主任负责审核把关。填好后于10月20日下午4:00前由班主任将本班同学信息汇总后亲自发往jdxxsk@163.com,不接受学生单个信息的上报。未按要求填写和上报的造成延误、名额浪费的,各班责任自负。
3、所有候选人于10月20日下午4:00到学生科集中采集电子照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名额浪费的,各班责任自负。
五、评选过程记录
班级:
1、评选时间: 地点:
2、评选方式:
3、参与人数:
4、监督人:
5、推荐结果: (姓名,综合成绩,民主评议结果等)
6、推荐候选人姓名:
班主任签名: |
机电工程系
2014年10月14日
请各班在班内公示结果没异议后,请全体同学在本页后签名。